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线路、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例如日本现在大量使用的“宅配便”等就属于这种形式。而目前共速度针对企业的这一需求,发展了多条零担班车线路。以分布在主要城市的不同区域的营业网点作为就近服务的零担货物收货点及零担货物送货点,大大方便了货主的零担业务需求。
零担托运规定:为便于配装和保管,每批零担货物不得**过300件,每一件零担货物的体积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千克以上的除外)。
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由托运人填写“汽车零担货物运输运单”。运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
托运人对货物自愿投保汽车货物运输险、保价运输的,应在运单中注明。
托运人注明的特约事项,经承运人同意后,承托双方签章生效。
零担货物应尽量直达运送。必须中转的,线路要合理。中转站对中转货物应**发运,中转期限不得**过两个班期。
零担站对外应公布中转站点。中转站应设专人负责中转货物,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置中转仓库。
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道路阻塞而造成运输阻滞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取得联系,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托运人要求退运的,可免费运回,并退还去程未完成路段的运费;
二、托运人要求绕道运送或变更到站的,运、杂费照实核收;
三、托运人要求就地卸存自行处理的,退还未完成路段运费;
四、货物在受阻处卸存期间承运人免费保管五天。在非承运人库场存放,保管费用由托运人负担。